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欢迎您!
021-31266508
产品分类products
技术文章
首页 > 技术文章 > 两项仪器术语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统一行业术语助力产业升级

两项仪器术语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统一行业术语助力产业升级

 更新时间:2026-05-07 点击量:13

两项仪器术语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统一行业术语助力产业升级

上海自动化仪表四厂近日,国家标准《电子测量仪器术语》《光学仪器术语》修订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两项标准分别由全国电子测量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TC153)、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TC103)归口,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(电子)与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,旨在解决行业术语不统一问题,适应技术发展与产业升级需求。

  《光学仪器术语》

  《光学仪器术语》国家标准早于1992年发布,2009年完成第一次修订并以GB/T13962-2009编号实施,至今已近16年。本次修订是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《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》(市监标技(司)函【2023】277号)要求启动,旨在解决原标准适用范围、术语和定义与当前产业发展不匹配的问题。

  上海自动化仪表四厂本次修订严格遵循GB/T1.1—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1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,规范性引用文件均采用新版本,并适当运用文字、图表和注释增强标准的可读性与适用性。修订后的标准共规定光学基本术语、几何光学、物理光学、像质评定、光学零部件及工艺等10个方面的术语1065条。

  与2009版相比,本次修订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,主要技术变化包括:更改了标准适用范围;新增规范性引用文件章节;增加了3.20、3.99~3.103等多个条款的术语和定义;删除了2009版中5.28和7.35两条术语;修改了3.90、6.28等11条术语的定义;新增了90余条许用术语及部分许用术语的英文对应词;同时更新了参考文献和中英文索引。

  光学仪器广泛应用于科研、教学、医疗卫生和制造业等领域,术语定义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产品设计、制造、使用和质量评定的技术语言统一性。

本次修订将有助于提升我国光学仪器产品质量,实现与国内相关标准和国际标准的接轨,对规范行业发展、拓展国际市场具有重要意义。修订后的标准适用于光学仪器标准制定、技术文件编制、教材和书刊编写及文献翻译等工作。

  《电子测量仪器术语》

  《电子测量仪器术语》国家标准于1989年发布,2013年完成第一次修订。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,电子测量仪器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,原标准已无法覆盖新技术、新产品和新应用,导致产业链上下游在术语理解上存在差异,影响了仪器制造、检测、采购和验收等环节的效率。

  本次修订在遵循GB/T1.1-2020的基础上,对标准架构进行了重大调整,按照"基础通用-关键技术-典型产品"的逻辑重新组织内容,便于制造商、用户单位等不同主体有针对性地查阅。同时,标准编制组在纳入模块化仪器等新兴技术术语的同时,大幅删减了电气安全、电磁兼容等其他标准已规定且与电子测量仪器领域非强相关的术语。

  与2013版相比,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变化包括:更改了"电子测量仪器"的核心定义;更新了测量通用术语、仪器名称、附件、测量方法等多个类别的术语;新增了"允许误差""准确度等级""环境适应性""自检测""维修性"等关键技术术语;专门增加了模块化仪器相关术语章节;删除了原标准中微波仪器、频谱分析仪、逻辑分析仪等已由其他标准覆盖的术语内容。

  上海自动化仪表三厂电子测量仪器是国家基础性、战略性产业,贯穿于电子信息制造业产品设计研发、生产制造、试验验证的全流程。本次标准修订将确保电子测量仪器领域术语定义与时俱进,统一产业链上下游共识,形成稳定的供需关系,优化产业结构。修订后的标准适用于电子学范围内电子测量仪器标准制定、技术文件编制以及科研、教学等工作,拟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。

 上海自动化仪表三厂 目前,两项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已在相关平台公布,社会各界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反馈意见。



服务热线

13761413968

扫码加微信

返回顶部